近日,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外披露了一份名为“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希冀加快山西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步伐,并明确“力争三年内新增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5家以上,新三板上市企业家以上”的“宏伟”目标,山西资本圈整理如下: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三年行动计划》
和《年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晋企发〔〕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晋政办发〔〕70号)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规范发展,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步伐,特制订《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年8月26日
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晋政办发〔〕70号)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规范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现就以促进企业上市为引领,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国家支持资本市场发展为契机,通过政府引导,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以大力培植上市资源、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为重点,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发展,积极引导和推进更多企业到资本市场募集发展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发展后劲。
二、目标任务
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成长性良好、科技含量高、具有上市可能性的中小企业作为改制和上市的重点培育对象。原则上按照目前规模以上企业的数量,每年规范化股份公司改造5%的标准,进行股份公司规范改造。力争从现在起三年内,全省完成股份公司规范改造的中小企业达家以上,全省中小企业新增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5家以上,新三板上市企业家以上。其中到年底,全省完成股份公司规范改造的中小企业户(太原15户;大同5户;阳泉5户;长治11户;晋城5户;朔州7户;吕梁11户;忻州10户;晋中11户;临汾10户;运城10户)。
三、重点工作
(一)循序渐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企业发展壮大客观要求,明确方向,扎实推进。既要在创造良好发展氛围大力培育新的小微企业上下功夫,又要在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上下功夫;既要对已经完成原始积累的小微企业提供更大的帮助,进一步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强化科技创新,实施品牌建设,又要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实现强强联合,加速企业迅速发展,从而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产业规模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二)分类指导,推进企业规范改制。要制定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的近期、中期、远期规划,分类型进行培育,形成梯次结构。对于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引导企业确定发展方向,通过重组整合,加快股份制改制步伐。对于基础较好、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其抓紧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权力制衡机制,尽快确定进入上市辅导的中介机构,开展前期工作。
(三)强化服务,加快企业上市。对符合上市条件并已进入辅导的拟上市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解决辅导规范及推荐上市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及时上报上市材料。配合企业做好证监会反馈意见回复,做好沟通衔接。配合辅导企业做好报会前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扶持措施。
(四)多措并举,争取场外市场挂牌。密切跟踪新三板市场发展动态,根据新三板扩容进展情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面向年利润在万至0万之间、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企业,积极开展前期工作,鼓励到新三板挂牌。
(五)积极辅导,培育上市后备梯队。开展企业上市知识普及培训,采取面上发动和“点对点”走访相结合,筛选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业绩优良、成长性好,有上市意愿的优质企业,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促使企业尽早进入实质性上市操作程序,积极培育金字塔形的上市后备梯队。引导企业优化股权结构,重点吸引各类资本投向科技型企业,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尽快向科技型发展。
四、奖励扶持政策
(一)从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中专门列出扶持中小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对完成规范股份制改制且成功上市后奖励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等挂牌并融资成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以股权众筹等新模式进行融资。
(二)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等政策性扶持资金要优先向规范改制、拟上市企业倾斜,优先协助和推荐相关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联席制度,并设立工作小组。主要职能是制定出台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制上市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明确任务,强化考核。省局将指导督促考核市、县改制上市工作,通报改制上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每年按照确定的指标,对完成股份公司规范改造企业和企业上市任务的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发展创投,推动企业上市。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鼓励扶持创业投资的各种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对企业上市的推动作用,及时搭建企业与创投机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我省企业进入上市轨道。
(四)借助中介,协力推进。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联系,通过搭建企业与中介机构交流平台,借助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提高推荐企业上市的专业水平,促进更多的企业进入上市轨道。
年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晋政办发〔〕70号)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培育一批上市企业群体,提升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年山西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推进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重点对象是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及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
(一)规范化股份公司企业改造目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全省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公司改造的目标,对全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公司规范改造。到年底,全省完成股份公司规范改造的中小企业达户,其中太原15户;大同5户;阳泉5户;长治11户;晋城5户;朔州7户;吕梁11户;忻州10户;晋中11户;临汾10户;运城10户。
(二)上市培育对象企业目标:到年底,争取10户企业进入上市前辅导,1户企业在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20户在新三板上市,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的中小企业达1家。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安排部署。8月上旬,召开全省中小企业规范改制动员会,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部分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负责人参加。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提升发展水平、推动“六大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重要性,加快改制上市步伐,提高我省中小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激励全省中小企业加快规范改制和上市步伐,制定年度推进方案。
(二)遴选一批种子企业。省中小企业局会同相关部门于7月底前完成我省中小企业规范改制上市情况的摸底调研。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创新思维,拓宽视野,切实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前景好和上市积极性高的企业遴选出来,并根据企业改制上市的条件,积极向券商推介,进行改制上市辅导。
(三)培训一批意向企业。8到9月份,对有意愿规范化股份公司改制的中小企业进行专题培训。要充分利用“三个一”培训平台,帮助企业了解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知识、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了解证券市场规则、动态走势和操作要领,为规范改制上市打下坚实基础。
(四)改制一批重点企业。要组织改制上市专家服务团,按照“一企一策”的个性化培育方式,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自我完善与规范改制步伐,尽快进入改制、辅导阶段;对已进入改制或辅导阶段的企业,开展上市前景评估,编制和实施我省年度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服务计划。对列入计划的企业各级中小企业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将其列为重点培育与服务对象,妥善解决其改制上市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宣传工作
做好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利用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专家、送服务”三送活动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改制上市政策培训、政策宣传、政策分析及政策利用支持。
(二)资金支持和奖励
1、对规范化改制企业进行资金支持:全省各级各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资金,要向规范化改制的中小企业倾斜,优先扶持其做强做大。
2、对上市企业进行资金奖励:省财政专门列出扶持中小企业上市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改制上市。省级财政对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等挂牌并融资成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以股权众筹等新模式进行融资。
三)加强组织协调
省局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谋划、指导推进全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协调解决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的具体工作措施。
(四)搞好服务
全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将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列入工作议事议程,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要组织协调券商、信托、会计师、律师、创投、产权交易及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积极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任务考核
1、对完成任务好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表彰奖励。省局按照年度考核目标,专门对完成股份公司规范改造企业和上市任务的市、县局进行表彰奖励。
2、省局定期对各市改制上市工作进行排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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