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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山西省检察机关的用工要求,现面向社会招聘名聘用制书记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招聘岗位一:聘用制书记员名
(二)招聘岗位二:聘用制书记员22名招录人员地区分布及岗位需求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具体条件岗位一: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女不限,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3.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网络操作系统的优先。4.仪容仪表良好,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心理素质。5.报考考生须服从岗位调剂。岗位二: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女不限,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写作能力强、法律专业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3.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网络操作系统的优先。4.仪容仪表良好,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心理素质。5.普通话标准,声音清晰,语言表达能力较强。6.报考考生须服从岗位调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4.身上有纹身者;5.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年3月19日—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六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2.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旗下山西众创源人才市场,山西综改示范区马练营西路与电子街交叉口往北米路西(融鼎御品北区商铺)。乘车路线:路公交终点站(经济开发区站),下车往东步行电子街马练营西路(融鼎御品北区商铺)。
2.2网上报名
(1)报名人员将所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发至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指定邮箱(
qq. (2)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入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后发入指定邮箱的均视为无效报名。3.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3.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2张);
3.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
3.3学信网打印 3.4个人简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3.5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4.本次招考费为每人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以上情况如有变化,以公告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考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 2.笔试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测等内容。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分钟。
4.笔试成绩满分为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岗位一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2的入围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
6.岗位二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的入围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
7.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地点等详细信息请 3.面试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沟通、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面试方式分抽题回答、现场提问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五)政审
岗位一综合面试成绩前名、岗位二综合面试成绩前22名进入政审工作,进入政审环节人员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及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根据各招录地区名额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公务礼仪、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五、薪酬待遇
根据用工单位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
六、工作地点
考生报名单位或调剂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
1:1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面试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先后顺序,高分者录取。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咨询电话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25488( (五)报名表下载报名表下载请上红杰人力人才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来源:山西晚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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