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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勒是武乡人无可争议下

发布时间:2018-2-8 10:04:47   点击数:

点击↑↑↑蓝色文字   有言论认为:“晚明清初的武乡人同样可能和今天的武乡人一样没有去区分古今‘武乡’的内涵”,是“因为当此之时可能临近县没有争夺这一资源的举动”。同时又说“从历史逻辑来讲,用晚明清初人的观念来论证此前遥远的十六国时期的历史也难以成立”。

  在上一节中,我们已经论证了“古武乡”的区域涵盖,即:今榆社县和今武乡县丰州镇以东包括南亭川在内的全部区域。这就说明“晚明清初的武乡人”和“今天的武乡人”一样,十分清楚“历史上古今‘武乡’的内涵。”而“没有去区分”的是持此观点者本人的眼光僵化和对“古今武乡”历史沿革的无知。“晚明清初的武乡人”在编篡《武乡县志》时,远远没有意识到石勒会成为某种“资源”,没有任何功利目的,所以也就不存在和“临近县”“争夺这一资源的举动”,只是因为石勒是历史上具有重大影响的武乡人,所以依据历史事实,才把一些和石勒有关的重要史料录入《县志》。而同时期的“临近县”,由于石勒与他们关系不大,同时也一样没有意识到石勒会成为某种“资源”,也不存在功利目的,所以也就“没有争夺这一资源的举动。”但是,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临近县”突然意识到石勒已经成为一种可以加以开发利用的“资源”,于是,在功利目的的驱使下,利用他们在历史上曾和今武乡同属“武乡县”和“武乡郡”的有利条件,下本钱花大力气,开始了和武乡县“争夺这一资源的举动。”所以,“从历史逻辑来讲”,我们认为“晚明清初人的观念”,既无功利目的,思想意识纯洁,又距“此前遥远的十六国时期”拉近了好几个世纪,他们的“论证”更接近历史真实,更应该能够“成立”!最起码,应该比现在“临近县”出于“争夺这一资源”的功利目的,又距“此前遥远的十六国时期”更遥远了好几个世纪所“论证”的“观念”要真实的多,准确的多。这才真正符合“历史逻辑”!

  那么,“晚明清初的武乡人”是否吃错了药,非要把石勒从“临近县”挖来记入《武乡县志》呢?请让我们重新打开现存的清康熙三十一年版《武乡县志》来看看。这部志书的主编是知县高 ,他不是武乡人。该志卷二《历官》篇载:“高 ,字中含,辽东人,顺天贡监,康熙二十三年二月初三任。”他在主持编志时,在《重修武乡县志序》中写道:“夫昔人修志往往假手本邑绅士,而本邑绅士则未免易于取怨。倘畏怨而少通融,难成信史。钅共既征其事,因曲谅绅士,所以独任而不辞。”这就是说,高钅共在主持修志时,为了志书的真实性,“独任而不辞”,他不轻信武乡人,也不放手让其他人去干。其他人所干的工作只是“采访遗事,汇缴于钅共”,然后高钅共于“异日者车酋轩所至,省方问俗”,考察得实后,由他“进退笔削”。而对石勒这个人物,他在将其录入《县志》时更为慎重。在《重修武乡县志凡例》中,他写道:“石赵已称帝,似不当列在人物中,然考其实,则武产也。”这就说明,高钅共在将石勒录入《县志》时,认真地做了一番“考其实”的工作。然而,尽管如此,以高钅共为首的《县志》编纂者,并未隐讳其对石勒以至石氏家族因根深蒂固的民族偏见所引发的厌恶情绪。在《凡例》的另一条中,他们写道:“妇女而标其节烈,所以劝俗也。旧志有贤妇一项,专为石勒妻刘氏而设,志谓其有胆略,与勒参决军事,又谓其不妒忌过于吕后。夫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参决军事,几于夺夫权,即不得云贤。勒僭号,例称后,不当云妇,不妒忌亦妇道之常。武邑虽小,古今来岂止勒妻一人登之志中,果何所劝何所勉乎?前沁州刺史安庆汪公修沁志,其言与 合,亟削之。”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作为“晚明清初武乡人”的《武乡县志》编纂者,对石勒以至石氏家族的态度是十分厌恶的。在他们眼中,因为石勒出身于“羯胡”,就算你当了皇帝,也只是“僭号”;而对于石勒的妻子,即使你已经录入了《县志》,也必要寻出种种说词“亟削之”,将其“开除”。他们并不希望石勒是武乡人,只不过经过一番几近吹毛求疵的“考其实”后,认定石勒确系“武产也”,是货真价实的武乡人,又因其在历史上具有重大影响,才不得不将石勒以及与石勒有关的一些重要史料录入《县志》。否则的话,他们也会“亟削之”,将石勒从《武乡县志》内“开除”出去。这便是“晚明清初武乡人”在石勒问题上的“观念”。

  四、“北原山”是泛指还是确指

  现在大家都知道,破解石勒籍贯之谜的关键是“北原山”。但是,除去武乡县之外,在“临近县”的境域内没有北原山,而在他们的志书中也找不到与北原山或与石勒籍贯有关的任何记载。于是,“临近县”出于“争夺这一资源”的功利目的,不得不对北原山就在现在的武乡境内,也是石勒生存时代的“古武乡”境内的客观事实极力加以否认。所以,在记者专门前往榆社、和顺、武乡三县,对这场历史名人争夺战背后的原委展开调查时,便有了如下一段精彩的表述:“榆社说认为:……在石勒是榆社人的前提下,‘所居北原山下’应理解为‘居住在北面一个高的地方’,‘北原山’不是地名,而是方位和环境描述。”(见《山西晚报》年12月30日第5版《三县“开战”,争做石勒故里》一文)。这段话的实际意思说白了就是:首先确定石勒是榆社人,可是《晋书》中确切记载的石勒出生地“北原山下”却不在榆社境内。所以,即使这座“北原山”真真确确矗立在石勒出生时的“古武乡”境域内,那当然也就不能承认。怎么办?那就混淆概念,在字面上作一下曲解。可是对“北原山下”四个字,即使曲解起来也很困难,那就干脆不说“山下”,光说“北原”。因为在古文中“原”与“塬”相通,确有“高地”的含义在内,“北原”也可以解作“北面的高地”。但是,如果按照这种理解方法,我们对照《晋书》原文:“所居武乡北原山下”,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岂不成了“(石勒)所居住的武乡北面一个高的地方的山下”了吗?

  大家知道,古人为文,历来惜墨如金,讲究“一字不移”,特别是篡书作志,有那么多的大学问家在审查把关,在志书的用字上,是绝对不可能闹出如此“不工”的笑话来。所以,《晋书》中所说的“北原山”只能是一个确指的地名或山名,绝不可能“是方位和环境的描述”。如果是泛指的“方位和环境”,它应该写作“所居北原”,而不是“所居武乡北原山下”!

  对于我们的上述观点,《石勒籍贯在榆社考辩》一文,给我们找到了非常有力的佐证。该文在《关于北原山》这一节文中说:“唐《晋书·石勒载记》载,公元年,‘勒命张敬率兵五千以讨(靳)准,勒统精锐五万继之,据襄陵北原’……《晋书》在出一处‘武乡北原山下’之外,又出一处‘勒居襄陵北原’,可见,《晋书》中的‘北原’并非‘(古)武乡’独有,襄陵也有‘北原’,推而广之,别的地方也可以有‘北原’,只是《晋书》没有必要记述罢了。这就说明‘北原’只是一个方位名,而非山名,‘武乡北原山’指的是古武乡北部的那一带山,‘襄陵北原’指的是襄陵北部的那一带山。”通过这段文字,我们难道还看不出“北原”与“北原山”的明显区别吗?既然同是指的“北部那一带山”,为什么用于记载石勒出生地的是“武乡北原山下”,而用于记述石勒用兵之地的却只写“襄陵北原”而不写成“襄陵北原山”呢?因为“北原”绝不等同于“北原山”,“北原”可以用作泛指的方位名词,而“北原山”则只能是确指的地名或山名。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古人写文章在用字上是相当讲究和十分严谨的。

  石勒的出生地北原山就在现在的武乡县南亭川内。而正好也在石勒生存时代的“古武乡”境域之内。石勒出生时,“所居武乡北原山下”指的就是这里的东河沟村。当然,我们不否认,石勒时期作为治所的“古武乡”县城在今榆社县北的社城镇。但是,石勒是哪里人,要看他的出生地现在属于哪个县,而不是看他出生时的县城在哪里!

  五、“榆社”县名的由来存疑

  有观点说:“石勒称帝后回到家乡,又以高祖自比,对乡民说:‘武乡吾之丰沛’!他把自己的故乡武乡县比作刘邦的故乡丰沛县丰邑,从此这里也有了‘榆社’的别称,榆社县的命名即源于此。”(见本文第一节“综述”)

  对于上述言论,我们存在如下两点疑问:

  其一,“石勒称帝后回到家乡”的根据不知出自哪部典籍?我们知道,刘邦称帝后,确实回到过他的故乡沛县丰邑,宴请了家乡父老,并留下了著名的“大风歌”。但对“石勒称帝后回到家乡”一说,却不知出于何典。据《晋书》、《资冶通鉴》等典笈记载,石勒在当上赵王后,曾在襄国“悉召武乡耆旧”与同欢饮,畅叙平生,并说过:“武乡吾之丰沛……”的话,但此时,他非但尚未称“帝”,甚至连“大赵天王”也还未称。至于“回到家乡”一说,我们查了好多典笈,从石勒当上赵王,一直查到他死去,都没有查到有关这方面的记载。不知持此观点者,是想当然的推断?还是确有什么根据?

  其二,“榆社”县名的来历,与石勒所说“武乡吾之丰沛”到底有何内在联系?我们看不清楚。根据年版《榆社县志》第页《五“榆社”来历存疑》一文载:“‘榆社’二字来历,至今无准确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太平环宇记》记载:‘隋开皇十六年,于此置榆社县,属韩州……’”。而大量典籍也都证明,“榆社”作为县名,最先出现于隋开皇十六年将当时乡县北部分置榆社县之时。我们弄不懂,这时的隋朝统治者,怎么突然站在此前多年“羯胡”石勒的立场上,设身处地而又“通情达理”地替他考虑“武乡吾之丰沛”,将县名定为“榆社”呢?

  我们认为,研究历史是一项十分严谨的工作,依靠想当然的推断和牵强附会不是科学的治学态度。关于“榆社”二字的来历,《太平环宇记》记载的不是最早。我们在前面所引用的《魏书·地形志上·并州·乡郡》就有“乡,郡治……有武乡城、魏城、榆社城”的记载。这里的“榆社城”就是今天的榆社城。隋开皇十六年,在分置榆社县时,将“榆社城”确定为治所,同时按照当时治所的名称也即所治县域名称的惯例,将县名称之为“榆社”,这才是最为可能的。

  六、其它一些需要讨论的问题

  1、关于榆社境内有关石勒的传说问题。

  有观点认为,榆社境内流传着有关石勒的传说,以此来说明“榆社乃石勒故里”。但我们都知道,武乡、榆社紧密比邻,地土相参,山水相连,在隋开皇十六年前,一直就是一个县。即使在后来的历史上,也是“或并榆社于武乡,或分榆武为二邑”(见《榆社县志》清乾隆版《沿革·论》),民情与风俗习惯本来就没有多大的差异。关于石勒的传说,榆社民间流传的,武乡民间也在流传;榆社人打“霸王鞭”,武乡人不但现在一样也在打,而且《武乡县志》就记载有“霸王鞭”,至于“霸王鞭起源的传说”,我们想两县也不会有多大差别。所以,对于石勒籍贯的论争都起不到太大的佐证作用。然而,这些珍贵的文化现象,对石勒文化的研究却是不可忽缺的。所以,我们注重的应该是对这些文化现象的发掘整理,而不是其它。

  2、关于“关河”是确指还是泛指的问题。

  《石勒笈贯在榆社考辨》一文在“关于名人诗家评石勒”这一节中,说我们“罗列出宋人孙渤、明人程启南和清人陈廷敬的三首短诗,试图以此来给石勒是武乡人加以定性”。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理智的。因为我们引用三首短诗的目的是为了“佐证”而非“定性”。而本文作者对陈诗《沁州道中》的理解,特别是后四句“渐远关河秋色尽,欲投烟火墓云平。荒郊茆店凄其夜,白发黄尘莽白惊”。的理解,也和对“北原山”的理解一样,犯了一个混淆概念的幼稚错误。请看文章的这一段原话:“我们知道,‘关河’之意不过是泛指‘山河’罢了,并非什么武乡故城(注:此处应为‘故县城’)的那一段‘关河’。宋人柳永在其《八声甘州》当中,同样提到了‘关河’:‘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若按《石勒是武乡人》一文的解释,边塞甘州一带的‘关河’(即山河)也是指武乡县的那一段河流了,这显然是不可思议的”。

  我们知道,凡对语言文字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应该懂得;相同的字或词,放在不同的语境中,所反映的意思也不同。“关河”这个词,放在《八声甘州》中,自然可以理解为“山河”。而放在《沁州道中》,也以泛指的“山河”来理解,这句诗就无法读通。我们认为,评论一首诗,批评一首诗的引用目的,首先必须读懂这首诗,包括这首诗的整个意境。否则,生拉硬拽,生吞活剥,只会贻笑大方。

  我们再来品味一下“渐远关河秋色尽”这句诗。诗中,首先写了“渐远”二字。“渐远”我想大家都知道,即“渐渐远去”。如果这里“关河”不是确指的地名,怎么能够“渐远”呢?要是按《石勒籍贯在榆社考辨》一文所说的“关河”之意不过是泛指‘山河’来理解的话,那么,不论诗人走到哪里,他都始终置身于“山河”之间。在国内,他将置身于祖国的大好“山河”之中;即使到了国外,也只是置身于异域“山河”之中,是无法“渐远”的。

  我们把这句诗结合全诗意境翻译成现代汉语:“(随着我们向前行进),关河在身后渐渐远去,苍凉的秋天景色也随着夜幕的降临看不见了。”你看,“关河”如果在这里不是确指的地名能读得通吗?所以,这里的“关河”只能是确指武乡河流经昴车关的那一段河谷。这段河谷即指昴车关南的下关村至昴车关北的上关村之间的河谷,现均没入关河水库。

  3、关于“茆店”与“茆车关”的无中生有。

  《石勒笈贯在榆社考辨》一文在“关于名人诗家评石勒”这一节的末尾,不知出于什么目的,莫名其妙地写了这么一段话:“《石勒是武乡人》一文对‘茆店’的理解也同样牵强附会。我们知道,‘茆’同‘茅’,即茅草的意思,‘荒郊茆店’只不过是说荒郊野外的一个茅房客店而已,哪能牵扯到什么唐代的‘茆车关’?”这真是无稽之谈。我们什么时候把“荒郊茆店”牵扯到“茆车关”了!请读者翻阅一下年11月28日《山西日报》所载《石勒是武乡人》一文进行比对,我们认为,这种无中生有的胡搅蛮缠,是一种低级无聊的做法,对于正常的学术争论不会产生任何好处!

  4、石勒“魂归故里”的愿望能否实现?

  石勒生前确有“武乡吾之丰沛,万岁之后,魂当归之”的愿望。但是,他的这种愿望在他死后是否实现了呢?我们认为可能性很小。据典籍记载,石勒死后,由中山王石虎主持丧事。石虎虽为石勒从子,但他凶残暴 ,刻剥寡恩,是一个缺乏人性的家伙。据《晋书·载记第六·石季龙上》记载:“勒僭号,授太尉守尚书令,进封为王,邑万户。季龙(石虎字)自以勋高一时,谓勒即位之后,大单于必在已,而更以授其子弘,季龙深恨之。私谓其子邃曰:‘……吾躬当矢石二十余年……克殄十有三州,成大赵之业者,我也!大单于之望实在于我,而授黄吻婢儿。每一忆此,令人不复能寝食。待主上晏驾之后,不足复留种也’!”可见其对石勒早已怀恨在心。石勒死后,为了泄私愤,将石勒尸身“夜厝山谷,莫知其所”,然后又胁迫太子,捕杀异己,继而逼杀刘后,幽杀石勒诸子及石勒的继承人石弘,夺了石弘之位,彻底违背了石勒对他的临终托孤之意。这一切均说明,石虎的行径和石勒的意愿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们认为,石勒生前“魂归故里”的愿望很难实现。尽管有史书记载,在石勒死后十余天,襄国城大张旗鼓地为石勒举行国丧,但不论抬出多少棺材,埋了多少冢墓,都有可能是“虚葬”,而石勒的真实陵墓只能是“夜厝山谷,莫知其所”。所以说,尽管“今传石勒墓有四”,很可能都不是真墓。再说,石勒死后,历经多年的沧桑巨变,不管是冢墓保存得十分完好,还是连“明显的封土都没有”;也不管其在当地人称“赵王石勒墓”,还是“王墓圪塔”,在未曾发掘前,我们都不能武断地认定哪一个墓就是石勒的真墓!

  此外,关于“赵王庙”,根据我们考证,在解放前的榆社、武乡绝不止一处,而它们的名称也不尽相同。也有叫“石赵圣帝庙”、“胡爷庙”、“石勒祠”、“海神庙”、“将军庙”的等等。它们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庙内供奉的都是石勒。

  5、榆社赵王村会不会是石勒的出生地?

  《石勒籍贯在榆社考辩》一文说,年12月,他们在榆社赵王村找到了一通清咸丰十一年“重修赵王庙碑”。以此“证实了榆社赵王庙和榆社石勒墓的真实存在。”并推断出赵王庙“甚至始建于石赵时期”。但是,文章又写道:“碑记再次证实了榆社地方志所载的‘县北赵王村因后赵天王之墓与庙在,故名之也。’”这就十分明确地告诉我们,赵王村并不是石勒的出生地,而是因为这里有石勒墓和庙“故名之也”。而对于“赵王庙”的始建年代,文章引用碑文所记:“爰稽其始创于大金明昌二年,……”我们不明白,既然碑记中明明白白地写着“始创于大金明昌二年()”,为什么非要毫无根据地将其前推多年,硬要说成“甚至始建于石赵时期呢”?

  有一位著名学者曾说过:历史就是历史,历史不能假设,不能无根据的想象和推断,否则就是对历史的无知和不负责任。研究历史,首先要尊重历史,尊重史料记载,尊重考古发掘,注意民间传说,不能有任何偏见,这才是一个学者应有的道德。

  关于石勒籍贯的问题,我们针对对《石勒是武乡人》持有不同看法的一些言论,发表了一些我们的见解。我们欢迎石勒文化研究方面的同仁们参与商榷。我们十分渴望有关史学文化界的专家学者,能够莅临我县,对石勒籍贯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论证,深挖石勒文化的精神内涵,使之为推进当前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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