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公平竞争行为规范》明确,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作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专业投资机构,规范自身的基金销售行为,确保基金销售合法、规范、有序开展,共同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推进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金业协会表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共同遵守规范,抵制基金销售活动中的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基金管理人成为资产管理行业中最守信、最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树立和保持基金行业良好的形象。
(中国证券报)
8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公平竞争行为规范》明确,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作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专业投资机构,规范自身的基金销售行为,确保基金销售合法、规范、有序开展,共同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推进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金业协会表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共同遵守规范,抵制基金销售活动中的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基金管理人成为资产管理行业中最守信、最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树立和保持基金行业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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